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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A签证(赴美长居签证项目)L-1A签证是一种针对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人员的非移民签证,只要在国内有合法经营的公司,都可以考虑以这种方式赴美。
在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后,跨国企业的高管可以合法在美国的子公司、附属公司或母公司工作。 并且L-1A签证的申请不需要经过美国劳工部,不需要申请劳工证。申请通过后,L-1A签证主申请人的家属(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均可一起获得签证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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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A签证申请要求对于申请人:
申请人在申请进入美国之前的3年中有1年连续在国外工作
在国外连续工作的1年是担任管理或执行职务
受益人在美国受雇的经营实体和海外的经营实体间必须是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对于中国公司:
至少连续运营满三年
具有一定的规模,这里指员工人数和公司业务151-1225-7040
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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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s

1. 最新护照首页复印件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4. 结婚证整本复印件
5. 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若有)
6.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若有)
7.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8. 所有美国签证页复印件(若有)
9. 旧护照首页、签名页复印件(只提供有美国签证的旧护照) (若有)
10. 历次旅游或商务签证的DS160表复印件(若有)